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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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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师范大学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

发布时间:2013-12-05 浏览次数:0

一、建设计划

实验室有三年或五年建设规划及工作计划。

二、教学任务

有实验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,实验室承担的教学任务饱满。

三、教 材

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。

四、实验项目管理

每个实验项目管理规范,有实验名称,面向专业,组数,主要设备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等。

五、实验考核或考试

有考试或考核办法及学生试卷或成绩记录。

六、实验报告

有原始实验数据记录,教师签字,有统一规范的实验报告。

七、实验研究

有近三年的实验研究及成果。

八、实验人数

以满足实验要求的最低人数,保证学生实际操作训练任务的完成。

九、仪器设备管理

仪器设备(800元以上)的固定资产帐、物相符率达到100%。

十、低值耐用品的管理

单价低于800元的低值耐用品的帐、物相符率达到90%。

十一、仪器设备的维修

仪器设备的维修要及时并有维修纪录。

十二、仪器设备完好率

现有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%。

十三、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管理

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和技术档案。

十四、岗位职责

实验室主任、技术人员和工人有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,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有岗位日志。

十五、人员考核

实验室有对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的具体考核办法和定期考核材料。

十六、人员培训

实验室有培训计划,并落实到专职人员。

十七、实验指导教师

对本学年首次开的实验要求指导教师试做,对首次上岗的教师有试讲要求。

十八、学生实验用房

实验室无破损,无危漏隐患,门、窗、玻璃、锁等完整无缺,墙面无脱落及污损情况。

十九、设施及环境

实验室能自然通风、照明良好,温、湿度适宜,水、电、气无临时线。

二十、安全措施

实验室有防火、防爆炸、防盗、防破坏的基本设备和措施。

二十一、特殊技术安全

对易燃、剧毒物品有领用管理办法;对病菌、实验动物有管理措施;使用有害射线的有超剂量检测手段;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有许可证,上岗证;高压容器存放合理,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,离明火10米以外。

二十二、环境保证

实验室三废(废气、废液、废渣)有处理措施。

二十三、整洁卫生

实验室实验设备、家具无灰尘,地面无尘土。

二十四、设备管理制度

实验室有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;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;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;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。

二十五、安全检查制度

实验室有安全制度并张贴上墙。

二十六、学生实验守则

实验室有学生守则,并要求学生遵守。

二十七、工作档案管理制度

实验室有工作档案管理制度。

二十八、人员管理制度

有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,培训、考核、晋升、奖惩制度。

二十九、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

实验室的任务,实验教学、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有收集、整理、汇总上报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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